超声刀?皮秒?上门美容电话邀约套路话术大曝光(邀約套路超聲)

这年头,有些人为了牟取利益
没有任何医疗资质
也敢随便提供美容服务

没有“金刚钻”
还真敢揽“瓷器活”!
想做美容业,你有证吗?
去年7月
就有北京某公司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
借助互联网平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
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
今天就来带你深度剖析
不多说了,快上车~
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调查核实
他们通过电话联系美容机构
还有自己的一套“话术”
↓
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
咱们来仔细梳理评析一下
以案说法~
思考建议
1抓住本质认定违法行为
在调查之初,现场未发现明确指向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场所、人员、患者及医疗废物等直接证据,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又对关键问题予以否认,对违法事实的认定造成困难。
执法人员对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二十四条的规定“任何单位或个人,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不得开展诊疗活动”进行深入思考,认为认定该行为的要素一是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二是开展了诊疗活动,而与是否有固定场所,是否有正在进行的医疗美容活动等没有直接关系。
本案中当事人在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前提下,组织人员设备到全国各地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,据此可确认其组织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的事实。
2有效利用证据进行深入调查
本案的调查取证集中在违法主体认定和开展诊疗活动认定两个方面:
一是注重现场对该公司各项纸质证据进行详细收集;
二是强化对现场证据线索分析,转化为有效证据。
如通过“随行付持卡人存根”上的收款人和对外服务协议签章确认违法行为主体;通过对生活美容机构及顾客进行电话录音询问确认诊疗活动事实。
不足的是,本案中虽然通过录音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核实,但因不能保证询问对象的真实性未最终作为证据入卷,故建议对电子证据的采集要规范,确保证据的法律效力。
3加强管理扩大线索来源
● 首先,由于目前“微整形”等医疗美容深受大众青睐,很多平台有专门的医疗美容板块,且鱼龙混杂,水平参差不齐,故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监管力度,及时发现违法线索。
● 其次,可通过对投诉举报人建立奖励保密机制,扩大违法案件线索来源。
● 最后,还需强化对非法医疗美容宣传,拓宽群众监督渠道,解决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隐蔽性强、取证难度大等问题。